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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货运公开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货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货运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吉林石化公司货运业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5年7月-2025年12月吉林石化公司货运业务承运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内容:提供货运服务(涵盖吉林石化炼油厂、合成树脂厂、仓储中心总库部分生产用车、区内倒运等运输服务)。

2.5服务标准:货运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安全。

2.6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具体内容(车型)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年预计量

总金额(元;含税)

备注

1

叉车(5吨)

409元/台班

-

5010000

 

2

吊车(25吨)

985元/台班

-

 

3

铲车(50)

1003元/台班

-

 

4

货车(2吨)

225元/台班

-

 

5

货车(10吨)

647元/台班

-

 

6

货车(20吨)

855元/台班

-

 

7

自卸车(10吨)

726元/台班

-

 

8

皮卡

13600元/月

6个月

取样

9

货车(20吨)

202元/万条

 

包装厂至合成树脂厂编织袋运输

10

铲车

2.4元/平米

 

合成树脂、炼油厂清雪

11

罐车(20吨)

60元/吨

-

催化剂运输(危货)

12

板车(10吨)

930元/台班

-

催化剂运输(危货)

13

板车(15吨)

1185元/台班

-

催化剂运输(危货)

14

罐车

34元/吨

11250吨

390000

电石厂至炼油厂、合成树脂厂等液碱运输(危货)

15

乙丙橡胶区内倒运

16.6

25600吨

425000

 

16

减水剂区内倒运

10.13

 

金额合计

以实际发生为准

5825000

 

 

上表金额含税;车型、金额为预估,实际业务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7合同估算额:5825000元(含税)。

2.8报价方式:按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2位),报价必须响应报价单所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资质。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货运输、危险品(危险废物、2类、3类、4类、6类、8类、9类)运输资质。

 

3.2车辆要求

3.2.1.(1)车辆需符合吉林市交管部门、运管部门要求,不得提供黄标、营转非及其他企业及个人靠挂车辆。

3.2.1.(2)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货运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其中要有两台危险品车辆,符合危险废物、2类、3类、4类、6类、8类、9类运输资质),车型至少满足限价表内三个车型。应提供车辆明细表,上道行驶的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车证、保险单(包含强险,商业险其中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扫描件,厂内行驶车辆提供购车发票扫描件;要求所有司机驾龄5年以上(以驾驶证为准),驾驶技术娴熟,遵章守纪,遵守招标人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3.2.1.(3)合同签订后,实际运行时招标单位按照中标人投标时明细表车辆逐一验车,原则上使用投标文件车辆明细表内车辆,不准替换,特殊情况替换的车辆和需要补充的表外车辆需进行现场验车,同时需在验车当日征得招标人联合验车组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2.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运输类、装卸搬运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运输税率为9%、装卸搬运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一张)。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最近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3.2投标人需开具近三个月内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承担过单笔100万元以上货运业务的业绩一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合同期内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各货运业务量为预计,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为准。

3.6.2所有运输过程管理和发生成本都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招标人不再参与管理,但必要和应急时招标人将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3.6.3中标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专用现车(自有车辆)并向招标人提供车辆明细表,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签订合同后,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的,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6.4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不重复缴纳),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6.5合同及结算价格计算方式:最高限价*(1-下浮百分比),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除序号10铲车清雪项目、15乙丙橡胶区内倒运项目、16减水剂区内倒运项目外)。

3.6.6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货运业务运输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运费。

3.6.7运输合同(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化学品)。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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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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