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货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032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货运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对吉林石化公司货运业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5年7月-2025年12月吉林石化公司货运业务承运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内容:提供货运服务(涵盖吉林石化炼油厂、合成树脂厂、仓储中心总库部分生产用车、区内倒运等运输服务)。
2.5服务标准:货运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安全。
2.6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具体内容(车型)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年预计量 |
总金额(元;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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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叉车(5吨) |
409元/台班 |
- |
5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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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车(25吨) |
985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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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铲车(50) |
1003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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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货车(2吨) |
225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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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货车(10吨) |
647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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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货车(20吨) |
855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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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卸车(10吨) |
726元/台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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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皮卡 |
13600元/月 |
6个月 |
取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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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货车(20吨) |
202元/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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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厂至合成树脂厂编织袋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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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铲车 |
2.4元/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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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树脂、炼油厂清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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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罐车(20吨) |
60元/吨 |
- |
催化剂运输(危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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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板车(10吨) |
930元/台班 |
- |
催化剂运输(危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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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板车(15吨) |
1185元/台班 |
- |
催化剂运输(危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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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罐车 |
34元/吨 |
11250吨 |
390000 |
电石厂至炼油厂、合成树脂厂等液碱运输(危货) |
15 |
乙丙橡胶区内倒运 |
16.6 |
25600吨 |
4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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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减水剂区内倒运 |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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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58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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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金额含税;车型、金额为预估,实际业务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7合同估算额:5825000元(含税)。
2.8报价方式:按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2位),报价必须响应报价单所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资质。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货运输、危险品(危险废物、2类、3类、4类、6类、8类、9类)运输资质。
3.2车辆要求
3.2.1.(1)车辆需符合吉林市交管部门、运管部门要求,不得提供黄标、营转非及其他企业及个人靠挂车辆。
3.2.1.(2)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货运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其中要有两台危险品车辆,符合危险废物、2类、3类、4类、6类、8类、9类运输资质),车型至少满足限价表内三个车型。应提供车辆明细表,上道行驶的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车证、保险单(包含强险,商业险其中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扫描件,厂内行驶车辆提供购车发票扫描件;要求所有司机驾龄5年以上(以驾驶证为准),驾驶技术娴熟,遵章守纪,遵守招标人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3.2.1.(3)合同签订后,实际运行时招标单位按照中标人投标时明细表车辆逐一验车,原则上使用投标文件车辆明细表内车辆,不准替换,特殊情况替换的车辆和需要补充的表外车辆需进行现场验车,同时需在验车当日征得招标人联合验车组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2.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运输类、装卸搬运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运输税率为9%、装卸搬运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一张)。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最近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3.2投标人需开具近三个月内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承担过单笔100万元以上货运业务的业绩一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合同期内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各货运业务量为预计,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为准。
3.6.2所有运输过程管理和发生成本都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招标人不再参与管理,但必要和应急时招标人将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3.6.3中标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专用现车(自有车辆)并向招标人提供车辆明细表,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签订合同后,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的,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6.4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不重复缴纳),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6.5合同及结算价格计算方式:最高限价*(1-下浮百分比),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除序号10铲车清雪项目、15乙丙橡胶区内倒运项目、16减水剂区内倒运项目外)。
3.6.6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货运业务运输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运费。
3.6.7运输合同(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化学品)。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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