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POE装置闪蒸聚合液齿轮泵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WZ545C]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POE装置闪蒸聚合液齿轮泵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POE装置闪蒸聚合液齿轮泵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前期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闪蒸聚合液齿轮泵 |
详见MR文件 3100-P-3131、3100-P-3231、3100-P-3241、3100-P-3251 |
套 |
4 |
2.3交货期:2026年2月20日前,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到达现场。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本项目现场设备基础旁车板交货。
2.5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2.6质保期:工程中交后24个月,或货到现场36个月并经验收合格,以先到为准。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的质保期为自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经采购商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1.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成撬商投标。
3.1.3制造商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品牌的,只允许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成撬商其中的1家参加投标,不允许2家及以上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5 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因投标产品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时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2.6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2.7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2.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注:3.2.1—3.2.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2.5—3.2.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符合MR文件设计工况,产能在5万吨/年及以上的闪蒸聚合液齿轮泵至少1项运行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供货内容、合同签署页)、技术协议(有业主签字)和数据表关键页的扫描件。
(2)装置运行情况可通过业主方企业公开通告证明或其他公开方式(提供通告等信息的截图和网址链接)。
如涉及保密信息可对保密信息进行遮盖,但至少包括对应的装置名称、物料信息。
备注:
(1)如提供外文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中外文对照版本。
(2)以上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备原件供招标人后续进行现场核查,如后续核查中无法提供原件的业绩不予认定。
(3)代理商、贸易商、成撬商使用制造商产品投标时,出具制造商业绩有效。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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