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天然气压缩机组振动检测与状态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4-FW48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天然气压缩机组振动检测与状态评估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天然气压缩机组振动检测与状态评估项目,对处理厂共9台天然气压缩机组、作业区共13台天然气压缩机组进行整机振动检测、运行状态分析及关键结构件劣化分析,评估机组关键结构件运行寿命、分析系统薄弱点,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优化设备大修周期和维修策略。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5年22台天然气压缩机组振动检测与状态评估,项目预计金额247万元(不含税),需求1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4名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防爆电气)。
3.3设备要求:配备加速度传感器4只,用于设备振动信号捕集检测。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承诺要求:
①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②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第三采气厂安全管理规定。
③施工过程如有特殊情况借用招标人工具,需与招标人建立工器具交接单,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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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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