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卧式聚结器(分离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117-WZ1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卧式聚结器(分离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卧式聚结器(分离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公司上古天然气工程属于国家战略工程,是集团公司加大战略性伴生资源勘探开发的重要工程,上古天然气工程设计规模 190×108m3 /a(5700×104Nm3 /d),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境内已建上古处理总厂东侧。
2.2 招标产品范围:卧式聚结器(分离器)4台。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9月30日之前。
2.5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分离器230404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分离器230404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注:允许2024年炼化专用设备新增准入(容器)标包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中标,可以尽快安排现场考察,办理相关准入工作。)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设备压力等级≥5MPa的分离器至少1台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每份合同至少一份),分离器技术资料(如: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图纸、计算书等),四者相互印证的为有效业绩,且需要提供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供求证。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书面承诺并且加盖公司公章和相关网站截图):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⑤未处于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状态(被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交易、列入市场黑名单等)
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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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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