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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FW3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 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范围包括中试基地整体公用工程、测试中心、管廊等基础设施、高纯高洁净(G4、G5 级)电子化学品(简称“湿电子化学品”)和单活性中心催化剂两套中试装置。

2.3服务期限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中交日期:2026年03月20日(具体以实际中交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估算金额169.60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内容(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1实行新证的应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等工程检测资质或综合资质;

2由于各省和证书描述可能与上述不一致,具体以能力表中的检测项目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要求质量检测项目业绩的合同金额≥100万元 ,检测内容至少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四项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含合同的扫描件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检测内容的,需由建设方出具检测内容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3.5.1—3.5.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5.5—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复核)。

3.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职称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相关检测服务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质量检测项目的合同金额≥100万元,检测内容至少涵盖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其中两项。

资料证明形式:

(1)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建设方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检测内容的,需由建设方出具检测内容的证明文件。

(3)提供未同时担任除蓝海新材料项目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

(4)提供从事类似相关检测工程5年以上的承诺。

3.7其他要求

3.7.1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3.7.2承诺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7.3人员职称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料证明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3.7.4检测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检测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检测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资料证明形式: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人员满足项目要求的承诺书。

3.8检测单位与被检测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者影响检测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利益关系。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3.9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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