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库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公告变更说明:根据项目需求,本项目重新(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并变更开评标时间(见正文),希望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和响应本项目,已购买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时查看*发出的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库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包含视频监控主设备(网络摄像头、网络视频录像机)、网络设备、防雷设备、室外设备箱及其相关配套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实施。
2.2采购内容:为提升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加油(气)站、油库等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运营监控效能,结合公司生产监控相关要求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现开展上述区域视频监控建设选商和设备采购工作。约定各设备和材料单价(含安装实施费用)并签订2年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各生产生活区域(加油站、油库等)的实际建设进度和需求,确定单站设备及材料数量。目前预估2年采购总金额约为200万元。
①采购货物明细详见第五章
②本次采购包括货物的一次性安装和售后服务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福建省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指定地点,以实际订单为准。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根据各场站建设时间进度按招标人通知单供货。
2.5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物资编码为 36210102)准入供应商库,且状态正常。提供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npc/)中查询截图,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商,须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物资编码为 36210102)准入供应商库,且状态正常,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则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都须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物资编码为 36210102)准入供应商库,且状态正常。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备已签订的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录像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视频设备)销售业绩,每份需提供对应合同(或订单)及至少一张可验真发票(附官网查询验真截图)。合同内容须明确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签署时间及双方签章,且签署日期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发票信息需与合同(或订单)信息一致(如买方名称、设备类型等),开具时间应晚于合同签署日期。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缺失、发票信息不符、截图模糊或无法验证等),或材料存在虚假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标现场评委会查询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暂停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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