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5643-JZ-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油田所属单位使用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入围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确定具体的设备维修工作量和具体单位,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入围通知书由公开招标授权组长单位确认后发放。待使用单位确定各自需求,上报油田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确定具体工作量,并审批后,下发工作量,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企业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使用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油田所属单位使用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入围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确定具体的设备维修工作量和具体单位,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待使用单位确定各自需求,上报油田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确定具体工作量,并审批后,下发工作量,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企业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使用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入围候选人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入围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将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并上报其失信行为,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
2.3其他说明:
(1)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在合格投标人4人及以上人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人。合格投标人为3人或2人时,末位淘汰。合格投标人为1人时,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入围人。报名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递交文件投标人不足3人,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请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至开标现场进行评审,如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的视为放弃。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后,合格投标人为2人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入围人。合格投标人为1人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入围人。
(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中标结果终止执行。
a.招标人和全部入围人协商一致终止的;
b.招标的市场行情出现较大波动,招标人认为应当重新招标的;
c.全部入围人均不能正常履约的;
d.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全部入围人被确定为不再具有履约能力的;
e.招标人认为可以终止执行的其它条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实施周期不得早于2025年01月01日)。
2.5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5600万元(含税)。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3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类及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相关内容。备注: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所在地政府取消纸质的备案登记表则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政府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情况的网络查询截图,同时须提供查询网址。
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危险化学品罐体。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具备固定厂房,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少于800㎡(由投标方提供厂房平面图并附文字介绍说明;介绍内容需包括面积、宽度、长度,介绍不全或未介绍,视为无效做否决处理),只计算一个维修厂房面积。投标人须单独承诺厂房高度不低于6m(高度为地面到主墙面最高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厂房的经纬照片(自动生成:经度;纬度;地址;时间)】。
3.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备设施:10吨及以上桥式起重机1台,投标人厂房内须具备地沟1个,地沟长度不低于6米,宽度范围0.6米(含)-1米(含),深度不低于1米。需提供设备设施、地沟的经纬照片(自动生成:经度;纬度;地址;时间)
3.8、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到甲方设备现场维修设备;
3.9、投标人须承诺总成件及主要部件质保期至少12个月,其他零部件质保期至少6个月;
3.10、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厂房或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投标文件中如有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3.11、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列为黑名单。
3.12、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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