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油新海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集中资格招标
招标编号:XJHY2025-FK-02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油新海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集中资格招标项目已由 新疆华油新海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选择符合项目需求的车辆租赁服务商,为华油新海公司提供车俩租赁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的各类车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越野车、客车、抢险救援车、工程车、随车吊等。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标包。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服务地点:新疆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车辆要求:
(1)所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资产(行驶证车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或相关联的分公司),自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越野车、客车、抢险救援车、工程车、随车吊等≥10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各类型车辆,车况良好(年检通过)、资料齐全(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
(3)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投入车辆均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或团体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每人或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若租赁车辆配备司机,还应办理该司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
(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和承诺、机动车登记证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车辆租赁相关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结算发票至少一张) 。
3.5.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在最近三年内( 2022年1月1日至今) 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存在其它严重违法、违规、失信,不适合参与投标的情形;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