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塔石化液氨年度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 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估算数量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1 |
液体无水氨 液体无水氨 优等品 ≥99.9% GB/T 536 |
吨 |
1000 |
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优等品及附件技术文件要求 |
槽罐车运输 |
●特别提示:上表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塔里木石化乙烯现场;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12月31日前接买方通知分批供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5天内到将标的物送达交货地点。单次送货最小量为10吨;
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履约保证金:无;
6、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不得少于90天)。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5、投标人应是中石油网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6、网内制造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覆盖投标标的物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7、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覆盖投标标的物且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覆盖投标标的物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国境外的,无需提供国外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针对下述所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者投标文件偏差表中无负偏离则视为投标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
①经取样送检,不满足技术要求的,用户进行退货处理。
②若因投标人供货不及时造成装置被迫停工等异常情况,塔里木石化公司所有损失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③投标人提供的液氨在使用过程中未达规定的使用要求及指标,从而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问题的产品货款及包装运输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责任;到货但未使用的产品做退货处理,具体由投标人自行组织退货,发生的装卸运输等相关退货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人供货商被记入不良业绩,在后续项目中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作出限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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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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