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5-04-0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二次),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已经落实, 属于依规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2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培训中心。
2.4项目概算:93.72万元(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3.72万元。
2.5执行固定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6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仓储站。
2.7交货期:自商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达现场。
2.8付款条件:软件及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经安装调试使用单位出具合格报告后凭卖方发票办理入库,财务挂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2.9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商务合同。
2.10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培训中心;联系人:曹 凯 ;联系电话:0459-6916632;
2.11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承办人:刘新峰;联系方式:0459-6743697。
2.12招标范围: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共1套,详见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本项目唯一授权文件扫描件。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index.html)查询验证,提供截图,且无异常。
3.2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提供制造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危化实物仿真设备(含本次招标胺基化工艺、合成氨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部分)的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和该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为准(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应相符)。如买方需要,投标人配合到业绩地点验证。
3.4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大庆石化公司培训中心危险化学品作业实物仿真设备技术要求》的标准,满足胺基化工艺、合成氨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五类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及实际操作考试标准,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6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在大庆石化公司参加过投标并被判定存在失信行为尚未来得及处罚的,本次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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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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