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公司生产业务保障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418-2
重要提示:
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标书费发票邮寄信息,发票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留存信息为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下作业公司生产业务保障服务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井下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井下作业公司生产业务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范围:为提高井下作业公司生产服务保障能力,保障生产业务工作需求,中标人需提供卡罐车、水泥车、三用车、牵引车、自卸吊、吊车、制氮车等车辆业务保障;调驱调剖施工驻井和设备维修倒料业务保障;微生物防蜡业务保障。中标人需提供非核心辅助操作岗位保障人员:车辆业务保障人员具备50人的保障能力(卡罐车、水泥车、三用车、自卸吊、牵引车、吊车、制氮车等);调驱调剖业务保障人员具备20人的保障能力(调驱调剖施工驻井10人、设备维修倒料10人);微生物防蜡业务保障具备10人的保障能力。具体保障人数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划分标段。
3、服务地点: 青海省花土沟、冷湖、涩北等青海油田所属施工作业区域。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预算金额: 880万元(含税)
6、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其它组织或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的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服务的业绩证明1个(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的清晰扫描件)。 4.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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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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