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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105MPa天然气回收装置租赁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105MPa天然气回收装置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F06-FK016-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105MPa天然气回收装置租赁。预估总金额:年租金81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工程技术公司天然气回收业务需要,租赁105MPa天然气回收装置3套,投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指导安装。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区域。

2.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3、财务要求:

2021 、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1 、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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