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新能源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框架协议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7-WK02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为轮南天然气深度处理工程用料,一级定商定价物资,无集采价格。根据《2024年电站综合保护装置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常规电站保护装置)》,拟在电站综合保护装置集采中选供应商名单有效供应商中,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形成采购目录,在目录有效期内与投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分类码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A46100101 |
A46100101000078 |
|
套 |
1 |
注:表中型号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注明投标型号),具体参数要求见《塔里木新能源天然气深度处理工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设计技术文件》。
2.3交货期:2025年8月5日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天然气深度处理工程施工现场。
2.5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电站综合保护装置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常规电站保护装置)》有效的中选供应商。
3.1.2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云梦泽(https://mportal.ymzec.petrochina/或https://ecpmgmt.ymzec.petrochina/)供应商状态显示“正常”,物资分类码(新)A46100101或物料分类码(旧)31140101的产品状态“正常”。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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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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