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转型升级塑料托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5-WZ-0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用塑料托盘采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塑料托盘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塑料托盘,20500个 ;
2.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 584.25万元(人民币)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10005170442 |
仓库托盘 1300*1100*150mm 双面两向进叉 |
20500 |
个 |
285.00 |
584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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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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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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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45日后,按买方要求分批到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或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项目现场;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10、中标人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 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与所报托盘型号相同或相近应用业绩至少3000个。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具体参数,须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用户名称、数量、参数、投用时间、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如买方须要对业绩进行考察,投标人须配合完成实地业绩考察,如业绩虚假则废标,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
3.6.1本招标项目设单项和最高投标限价。单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总价限价:584.2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6.2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要求,或者在协议执行期间,买方使用的标的物产品质量指标、技术规格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质量指标优化调整),买方生产装置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装置停产、检修等),市场资源变化较大的,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3.6.3招标数量为实际采购数量。
3.6.4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6.5包装要求:确保货物不损坏。
3.6.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3.6.7中标人每次送货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3.6.8中标供应商须与具体使用工厂进行技术交流。技术交流通过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使用。技术交流不通过的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选择拟中标人进行交流。
3.6.9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技术部分: 详见附件《技术方案》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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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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