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5-FW22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新李油库地块土壤管控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新李油库地块土壤管控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调查条例》等法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42号)、《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问题答疑》(第一期,2024年4月)、《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要求》等技术标准与规章制度,开展新李油库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治理修复工作。
根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新李油库地块土壤管控项目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资金计划已落实,已完成实施方案、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备招标条件。
- 服务内容:根据项目管控方案现场实施,采用原位微生物注射技术的方式进行管控治理。包括现场的环境监测及二次污染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因管控项目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服务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人技术方案规定的内容,满足要求、并验收合格。
- 项目预估金额:340万元(含6%增值税)
(5)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新李油库。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六个月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完成本地块范围内已发现污染物的管控治理工作:治理面积1000平方米,治理深度为6m,采用原位微生物修复技术治理,治理后:石油烃(C10-C40)≤800mg/kg;石油烃(C6-C9)≤1000mg/kg;甲基叔丁基醚≤180mg/kg。
本项目项目设1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3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总价限价,340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投标人须完成至少1项土壤或地下水类治理修复项目或修复管控类项目的业绩(每个业绩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发票、受服务单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3或2024)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需设置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限于以上关键人员,投标文件需列表体现配备人数。
(2)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为有效合同,体现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印章需清晰可辨)。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其它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3.6.2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进行检测服务,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报告规范、有效,具有法律效力(提供承诺书)。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