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Y24-XJT18-GC22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新建一套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主要包括:(1)膜分离装置、脱碳装置、提浓及变压吸附装置、低温精制装置等主体工艺装置、XAI气储存及装车生产设施;(2)脱水装置、提浓保护装置等主体工艺装置,空压机、粗XAI储罐等辅助生产设施;(3)依托塔二联联合站,配套自控、通信、供电系统、给排水、供热、总图及土建、管道防腐等公用工程;(4)扩建1套除盐水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相关变更文件。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主要工程包括200万立方米/天膜分离装置1套,25万立方米/天脱碳装置1套,24万立方米/天脱水处理装置1套;4500立方米/天脱氢及变压吸附装置1套,1500立方米/天低温精制装置1套。新增3套高压储气钢瓶管束橇及装车等配套设施,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依托塔二联合站,配套自控、通信、供电系统、给排水、供热、总图及土建、管道防腐等公用工程。甲供物资由投标人负责组织现场卸货。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相关变更文件。
2.3合同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工期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主体完工且达到投产试运条件。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遗留项问题整改。具体开工日期及投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第二联合站周边。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工业管道GC1安装、修理、改造);
3.1.4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3.1.5投标人应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且在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3)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有效的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②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③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3.2.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2.3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3.2.4施工员 1 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培训合格证书。
3.2.5质量员 1 人:具有有效的质量员培训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①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③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④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已完工的油气田油气集输、单井试采、油气地面系统配套、处理站(或集气站)内改扩建等其中一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和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合法分包承诺》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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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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