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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产配套服务(二次)

2025年生产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41128F2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提供生产配套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4〕39号,计划金额710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中标人负责提供专业操作人员、车辆、氮气服务及等配套服务,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行率,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不做最低工作量保证。

(二)结算条件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项目设定拦标价(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价不含税

备注

1

操作人员

86424人/年

污水运输:1、重量核定以实际拉运重量为准;
2、计费公里数为重载拉运距离;
3、空驶已包含在单价内,不再记取空驶费用。

 

2

氮气服务(扫线等)

29440元/台班

3

值班车(四驱皮卡车)

370元/台班

4

越野车

590元/台班

5

25吨汽车式起重机

1121.35元/台班

6

30吨汽车式起重机

1166.76元/台班

7

50吨汽车式起重机

2536.21元/台班

8

70吨汽车式起重机

3098.2元/台班

9

100吨汽车式起重机

4747.04元/台班

10

自卸汽车(15吨)

1090.72元/台班

11

载重汽车(20吨、120公里以内)

964.62元/台班

12

3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289.97元/台班

13

4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501.57元/台班

14

50吨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内)

1585.08元/台班

15

载重汽车、平板拖车组(运距120公里以上)

0.38元/吨·公里

16

污水运输

0.96元/吨.公里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四川省、重庆市等甲方指定地点。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进行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所提供的人员,设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以及区域所属单位HSE标准要求,要严格按照甲方标准化设计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保障服务。

(二)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资格证。

(三)施工设备参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注氮车组最大排量不低于900方/小时、最高压力不低于35MPA。

(四)在运输过程中对路线及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拉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拉运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拉运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产。

(五)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保要求,在拉运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对路况进行分析,加强监控,并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负责人,以便及时监督。

(六)要求具备连续服务能力,保证连续生产,满足生产需求,

(七)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SY/T6124《氮气气举及扫线工艺作法》。

(八)投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噪音排放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九)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员工生活及住宿等。

(十)投标人承担现场生产运行及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甲方负责现场监督工作及相关安全培训。

(十一)在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在投标人管理和控制下,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投标人承担事故责任;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投标人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十三)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人员车辆等安排到达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开工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如现场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中标人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资质要求: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品运输3类。

3.4设备要求:至少提供2台皮卡车、1台越野值班车、1台核载量16吨以上罐车,3台15吨及以上货车(以上车辆须自有,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车辆保险);25吨及以上汽车式起重机一台(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保险)。

提供注氮车组1套,施工设备参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压缩机最大排量不低于900方/小时、最高压力不低于35MPA,设备必须自有,提供设备铭牌或技术协议、设备购置发票。

3.5人员要求:服务人员至少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均需具有有效的中石油HSE证;驾驶员7人(其中3人必须有C1及以上驾驶证,3人持B2及以上驾驶证,1人持B2及以上驾驶证及罐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1人,具有押运从业资格证;操作员3人,持有有效的中石油井控证、HSE证、H2S证。所有人员需提供2024年度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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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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