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午4增、元24增、庆一联等三座站库及7座总机关工厂化预制内防(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9-GC181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午4增、元24增、庆一联等三座站库及7座总机关工厂化预制内防(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乔河作业区午4增站内管网、元城作业区元24增站内管网、乔河作业区庆一联站内管网、7座总机关全部实施工厂化预制内防处理。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若具体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合同估算额(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午4增、元24增、庆一联等三座站库及7座总机关工厂化预制内防(二次) |
主要工作量:对乔河作业区午4增站内管网、元城作业区元24增站内管网、乔河作业区庆一联站内管网、7座总机关全部实施工厂化预制内防处理 |
142.8 |
不含税 |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专业承包序列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及以上。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其他要求
3.6.1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6.2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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