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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2026年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2026年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SY32-FW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2026年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客户、城市之间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396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

标段

承运介质/服务区域

执行线路

估算金额

(万元)

中标人数量/备用数量

所需要求

标段1

燃料油/辽宁

锦西石化-葫芦岛港

9000

2/1

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或与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

标段2

燃料油/辽宁

辽河石化-盘锦港

9000

4/1

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五千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或与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五千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

标段3

燃料油/辽宁

辽阳石化-鲅鱼圈港

8000

2/1

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或与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

标段4

燃料油/辽宁、河北

锦州石化-秦皇岛港

5000

4/1

 

标段5

燃料油/辽宁、河北

锦西石化-秦皇岛港

3000

4/1

 

标段6

燃料油/辽宁、吉林、黑龙江

大庆炼化-大连港

12000

3/1

 

标段7

燃料油/辽宁

锦州石化-大连港

5000

3/1

 

标段8

燃料油/辽宁

辽河石化-大连港

9000

4/1

 

标段9

燃料油/辽宁

辽阳石化-大连港

800

2/1

 

 

 

2.3招标结果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0日。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4服务地点: 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

2.5调价机制:招标人所服务的运输市场运价发生较大变化时,招标人可启动调价机制,具体由双方协商。

2.6结算方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3 资质要求:出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品三类资格,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标段1、标段3、需要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或与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三万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标段2需要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五千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或与拥有港口货运代理能力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五千立以上燃料油储罐使用权的企业签署相应协议的。提供使用权证书或协议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燃料油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燃料油类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12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自有设备情况:

投标人每个标段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28吨位及以上燃料油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10辆(各标段车辆不能重复)。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逐个进行响应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7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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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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