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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2025年64节点CPU集群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 ZY25-XA504-FW35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2025年64节点CPU集群租赁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机房旧CPU集群更新及项目算力需求,为保障科研生产工作顺利进行,计划通过租赁方式为机房新增64节点高性能CPU集群。

2.2招标范围

  1. 为西北分院提供CPU集群一套。
  2. 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除特定的外接设备外,所有提供的软、硬件(如接口设备、缆线、软件、控制器、交换机、服务器I/O槽等,包括招标书中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另外,所投设备的用电保护超过一般线路保护,保护设备也由投标方提供。如果投标方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或系统集成时出现软、硬件有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方提供。
  3. 本项目涉及现场部署工作,投标方按照西北分院要求部署存储至西北分院数据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535号机房),对所提供的租赁设备安装到位,并进行现场配置、调试、测试等工作,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满足西北分院工作要求。
  4. 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对所提供租赁设备进行维护和保障服务。

项目计划投资额1300万元(含税),划分为1个标段。

2.3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机房。

2.4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能源一号网“2025年集团公司信创产品定商定价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国产化服务器新增准入和集中采购ZY25-Z309-JC040),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同品牌授权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时,否决代理商的投标;出现同一生产厂家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授权的,涉及的代理商全部否决,投标人投标前自己核实准确。涉及弄虚作假的,本项目将追究失信责任),具体见第六章名单。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不能提供本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的: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由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3.4.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4.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

3.4.6其他信誉要求如下:

a)投标人及其采买标的物来源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清退市场,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b)投标人或其采买标的物来源供应商为库内供应商的,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在招标选商中将被否决。

c)投标人或其采买标的物来源供应商为库内供应商的,相关产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选商活动将被否决。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设备(出厂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之后)为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并且投标人为标的物所有权人。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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