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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重大危险源评估、重点场站HZAOP/SIL分析评估及安全生产评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重大危险源评估、重点场站HZAOP/SIL分析评估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0-FW74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重大危险源评估、重点场站HZAOP/SIL分析评估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已由 长庆油田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对采油十一厂所属场站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HAZOP/SIL分析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各标段投标人≥3开标,否则不开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2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第40号,2015年第79号令修订)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采油十一厂镇一联合站、镇二联合站、镇三联合站、镇四联合站、镇四联轻烃厂5座场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置、设施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分级,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分别出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所属应急管理局备案。

本标段需要2家服务商,总费用45万元(不含税)。第一名分配26 万元工作量(镇三联合站、镇四联合站、镇四联轻烃厂);第二名分配19万元工作量(镇一联合站、镇二联合站)。

第二标段:HAZOP/SIL分析评估项目。按照《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分析)应用导则》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对采油十一厂镇一联、镇二联、镇三联、镇四联、镇五联及孟一联6座联合站,开展HAZOP/SIL分析评估,组织评审,并报油田公司备案。

本标段需要2家服务商,总费用50万元(不含税)。第一名分配26万元工作量(镇一联、镇二联、镇五联);第二名分配24万元工作量(镇三联、镇四联、孟一联)。

第三标段: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陆上采油实施规范》及《石油行业陆上采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对采油十一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编制标准化评审报告。

本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总费用30万元(不含税)。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厂属生产场所。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3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应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相关内容。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30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具有相关业绩(如下),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第一标段业绩要求: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同类业绩;

第二标段业绩要求:HAZOP/SIL分析评估项目服务同类业绩;

第三标段业绩要求:安全标准化评估或安全评价服务同类业绩。

3.4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及第三标段: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评价人员至少4名。所有人员须为服务商自有员工,并承诺服务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评价师证书(承诺格式自拟),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完整的劳动合同、2024年11-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身份证,以及有效期内完整的劳动合同或完整的聘用合同,或2024年11-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第二标段: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评估分析人员不得少于3名,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承诺服务前所有人员须取得安全评价师证书(承诺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还须取得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同等级别颁发HAZOP分析主席证书,或中石油/其它同等级别颁发的HAZOP分析主持人证书。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完整的劳动合同、2024年11-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身份证,以及有效期内完整的劳动合同或完整的聘用合同,或2024年11-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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