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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2025年迪那、博大、泽普采油气区单井注氮气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5年迪那、博大、泽普采油气区单井注氮气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ZY25-XJF10-FW01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塔里木油田公司单井井口注气服务项目涉及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项目实施单位,预计工作量8井次,预计年注气量10000万方。

1.2招标内容:负责塔里木油田单井制氮、注氮气技术服务(实施井号以通知单为准,确定井号、设备数量、压力等级、时间要求)。

1.3单井注气量、日注气量是基于目前地质认识预估注气量,不作为合同执行的最终依据,注气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地质认识及生产需求调整本轮注气量、日注气量。

序号

二级单位

预计井次

预计年注气量(万方)

1

迪那采油气管理区

2

5000

2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3

4000

3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

3

1000

 

合计

8

10000

 

2.本项目确定2个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

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迪那、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对应的工作量;估算金额为含税3700万元。

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对应的工作量。估算金额为含税640万元。

如果招标结果仅能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人承担迪那、博大、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对应的工作量;估算金额为含税4340万元。

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5.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6.商务要求见《第六章  报价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至少2支,队伍最低配置要求如下:

2.1 每支队伍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队长1人,安全员1人(可兼任),操作工不少于4人。全员须具有或承诺进场服务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2.2每支施工队伍中,至少1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类别:压力容器作业);至少1人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准操项目: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允许一人持多个证件。

提供资料形式:

(1)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各施工队不少于5人的人员表;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或承诺书;

(3)各施工队伍对应人员的作业证书扫描件;

(4)提供投标人在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分别为2支施工队的队长和安全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设备配置要求

3.1拟投入项目的注气设备至少2套(设备额定排气压力≥70MPa;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每套日注气量不低于4.8万方/天)。

3.2配套制氮设备的制氮量≥2000Nm3/h、制氮设备的制氮纯度不低于99.5%或氧含量不超过0.5%,氮气出口具备上锁、计量的条件。

3.3 投标人应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限要求将注气设备组织到井,15个工作日内必须具备开工条件。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关键参数如设备出厂日期、制氮纯度、产气量、处理气量、额定排气压力);

(2)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数量及性能不低于上述设备配备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设备未在其他项目使用或正投入使用的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于本项目使用;

(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限要求将注气设备组织到井,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内具备开工条件。

4.QHSE要求

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4.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资料提供形式:(1)(2)(5)提供查询截图;(3)(4)提供承诺书。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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