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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含油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0-FW107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厂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油区主要分布于榆林市定边县, 2025年下半年预计产生的含油污泥约3497吨,按照《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需及时合法合规的清理、转移、无害化处置含油污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类(071-001-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需委托第三方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清理、转移、处置,项目估算总额:374.179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

2.2招标范围:第六采油厂下半年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清罐、措施废液处理站、应急抢险等产生的含油污泥约3497吨。依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要及时合法合规的清理、转移、处置HW08(071-001-08)类危险废物。每吨处理最高限价价格1070元/吨(不含税),最终处置量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引进2家服务商,拟按照第一名预计工作量为2497吨,第二名预计工作量为1000吨的原则进行分配,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类(071-001-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内容。

3.3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拉运车辆数量不少于5台,且投入拉运车辆必须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车辆及车辆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不要求,已经备案车辆提供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车辆截图,未备案车辆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投标人同时还须承诺严格按照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车辆。提供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数量、备案、不得擅自变更车辆),否则否决其投标(未履行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职驾驶员、专职押运员。每台车辆须配备押运员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具有有效的押运证,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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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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