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 (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GK18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 (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己由大庆油田工程基建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油田投资,招标人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庆市林甸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包括:第一区块光伏电站光伏板、光伏支架安装劳务,包括:37752 块光伏板安装,541.42 吨光伏支架安装;
2.3计划工期:2025年07月16日-2026年12月31日(534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标段二: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2),
标段三: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3),标段四: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4)
2.5招标范围: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包括:第一区块光伏电站光伏板、光伏支架安装劳务,包括:37752 块光伏板安装,541.42 吨光伏支架安装。
2.6计划投资:人民币135.99万元(不含税);
2.7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现场配备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作业2人,高压电工作业2人,登高架设作业2人,力工15人)。 其中,“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在网址http://cx.mem.gov.cn/查询的网络截图。同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操作证。
3.5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4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
3.6.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6投标人未列在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同类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备注:以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为准。
3.6.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被纳入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7.3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8 QHSE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大庆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3.9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标段一: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1),标段二: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2),标段三: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3),标段四:大庆油田林甸60万千瓦风光发电工程(一标段)(组件安装劳务分包4)。四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每名投标人可以投4个项目,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项目,按照项目标段顺序开标,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前1个标段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不推荐为后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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