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伴热修理完善项目-安装劳务分包(开元石化)
(招标编号:ZY25-SY241-GC0048-01)
本招标项目水伴热修理完善项目-安装劳务分包(开元石化)(项目名称)已由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回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伴热修理完善项目-安装劳务分包(开元石化)进行公开招标。
2.1资金来源:业主回款
2.2建设地点:锦西石化厂内(包含碧海公司、热电公司等)
2.3功能用途:锦西石化水伴热修理完善项目-安装劳务分包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生效后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
计划中交日期: 除调和液化气罐区外,各单元 2025 年9 月 30 日前中交,调和液
化气罐区 2026 年 7 月 30 日前中交。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
2.5招标范围:厂东区(6 个):南蒸馏、北蒸馏、厂东气柜、厂东火炬、调合液化气罐区、调合柴油罐区;厂西区(6个):调合丙烯罐区、西油品加氢罐区、西油品液氨罐区、重催(分馏稳定、污水) 、厂西火炬、富气装置等水伴热改造项目涉及的工艺安装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包含搭拆脚手架等措施工程。(估算金额:含税价300万元)
招标标段:一个标段
2.6计价方式:综合费率
最高限价:综合费率不高于88.27%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项目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图纸、变更单等要求;设备随机技术文件要求等、执行《锦西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锦西石化工程〔2023〕106 号和锦西石化工程【2023】25号《锦西石化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等九项制度。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业绩要求: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施工劳务相关业绩至少1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2.7 投标人必须按照模板提供《保密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挂靠、不借用工程建设资质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见附件)。
2.8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整体书面承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整体书面承诺)
(1)投标人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2)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承诺中标后和招标人签订HSE安全管理合同,并遵守、接受中国石油和锦西石化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锦西石化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锦西石化工程【2023】25号《锦西石化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等九项制度、锦西石化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等。
(4)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工期承诺,投标人已经充分考虑安全管理升级、特殊敏感时段管理、天气影响因素、节假日、锦西石化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对工期的影响。
2.9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提供书面承诺。
3.人员要求:
需派一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现场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招标人范围以外承担其他项目,并至少具备1项施工劳务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现场配备一名具备有效资格证书的专职安装质量员;现场配备一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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