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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化2025年芳烃部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颗粒白土框架

  乌石化2025年芳烃部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颗粒白土框架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石化2025年芳烃部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颗粒白土框架 招标人为 乌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石化2025年芳烃部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颗粒白土框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颗粒白土

2.2供货期:合同签订起至2026.05.31

2.3交货地点:乌石化物资采购部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供货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必须提供炼油企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开标截止前不少于1家连续重整装置(加工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或60万吨/年及以上的石油对二甲苯装置使用或试用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注明装置加工能力、使用时间、产品型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对应的销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提供上述每家的使用业绩(相应的业绩凭证包括供货合同及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书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在评标过程中备查)。 提供的业绩证明需附业绩表(业绩表应包含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联系方式有效)。供货方必须提供业绩表供招标人和评审委员会审查,如果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被废标。)

  3.6、供货方提供的产品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开标截止前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评标时以评委在相关网站查询为准;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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