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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武汉分公司武汉油库4号趸船隐患治理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武汉分公司武汉油库4号趸船隐患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 ZY25-XA504-FW35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武汉分公司武汉油库4号趸船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4号趸船于2010年投运,常年服役存在船体腐蚀严重、电气线路老化、船顶彩钢瓦变形严重、部分消防栓漏水、船用广播系统故障、趸船喷淋管线锈蚀等安全隐患,码头依托长江黄金水运航道,地理位置特殊,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难度高,极易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且2026年1月检测到期,需强制检测,分公司拟结合趸船检测后方具备回坞维修条件的实际情况实施本项目。

总估算金额:280万元(含13%增值税),具体工程量见维修清单。需要1名服务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武汉分公司签订合同并实施。

2.2招标范围:对4号趸船开展船体防腐、电气线路改造、彩钢瓦更换等隐患治理工作,并负责同步完成维修所必须的船仓清洗、获取船级社出具船舶可燃气体清除报告、提供趸船脱锚、拖运、上坞、返港服务,配合完成《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换证。

2.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流街道龙口村武汉油库。

2.4计划工期: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资质(钢质修造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不能提供本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的: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由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钢制船舶制造或修理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结算发票以开具时间为准。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船舶电气或者机械制造类),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承诺,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6.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未被西北销售列入“三商”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承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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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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