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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地热井钻井液技术服务

咸阳地热井钻井液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7-FW175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咸阳地热井钻井液技术服务,项目金额270.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川庆公司所属的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咸阳地热井钻井施工项目,需配套仪器操作技术服务,施工为二开及三开两种井身结构,预计单井钻井周期20-40天。为长庆钻井总公司施工的咸阳地热井提供器操作技术服务,包括仪器操作送井、仪器操作技术指导及仪器操作的回收,预计作业井数15-20口井。本项目作业井口数量为预计数量,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实际作业井口数量,以建设方下达的井口数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陕西咸阳及周边。

2.5计费依据:按米费结算,采用“元/米”形式计费,费用不含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6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2名钻井液服务人员,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2口井钻井液技术服务业绩。

3.4用于服务的泥浆材料必须取得中国石油集团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投标时至少提供两种以上泥浆材料的产品质量认可证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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