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业务外包运行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5-2027年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业务外包运行服务公开招标,包括塔石化一期和二期消气防站、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运维业务外包运行服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承接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站业务:包括组建、训练、消防救援,消气防站器材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维修、正压呼吸器充装、检测、维修等工作;提供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站消防、气防业务服务:包括配备消防、气防战斗员,负责消防车辆、设备、器材等维护、维修;负责人员培训,战术合成、体能训练、灭火战斗预案编制、完善、发布、培训和演练等业务;负责防火监督检查,现场监护等工作;负责生产运行、后勤服务的消防保障、气防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气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等,空气呼吸器检验等消防、气防服务。
第二标段:承接塔石化一期、二期消防控制室值班,包括24小时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工作状态,掌握消防设备操作、火警处置流程,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设备等, 填写值班记录、设备运行状态表等工作;承接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运维,包括:承接塔石化一期、二期所属区域内(包括后勤生活中心等)泡沫罐、雨淋系统、D类灭火器、消防控制系统联动系统等所有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充装等工作。
3.人员配备要求:
第一标段:
①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
②塔石化一期、二期消防站消防、气防业务服务,配备消防、气防战斗员不少于132人(含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一期不少于57人,二期不少于69人)。其中, 2025年7月20日之前不少于73人(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队长不少于1人、副队长不少于2人、教导员不少于2人、防火监督不少于1人;战斗人员不少于67人,其中一期不少于57人,二期不少于10人);2025年12月20日之前再配备不少于59人(二期战斗员)。
③二期消防车计划2025年8月初入场,一、二期消气防站人员合并运行,并承担新到场消防车的管理工作。
第二标段:
①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
②塔石化一期、二期全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值班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配备不少于40人。其中,2025年7月20日之前配备不少于16人(一期中心消防控制室不少于8人,乙烯办公楼消防控制室不少于8人),2026年3月20日之前再配备不少于8人(二期中心消防控制室),2026年7月13日之前再配备不少于16人(一期两聚库房消防控制室)。
③塔石化一期、二期所属区域内(包括后勤生活中心等)包括泡沫罐、雨淋系统、D类灭火器、消防控制系统联动系统等所有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充装等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配备不少于33人。其中,2025年7月20日之前配备不少于9人,2025年10月20日之前再配备不少于4人,2025年12月20日之前再配备不少于20人。
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上库工业园区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5.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投标人兼投兼中。按标段一、标段二顺序开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与以上各个标段的投标。两个标段,一标段: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站业务外包;二标段:塔石化一期、二期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运维业务外包。
6.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7.服务期限:2025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9日。
8.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3%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均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
第一标段:1项已结算的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消防救援服务的业绩。
第二标段:1项已结算的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火灾报警系统维护或消防设施维护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相对应的结算发票(第一标段提供至少不含税1000万元的发票,第二标段提供至少不含税800万元的发票)扫描件。
6.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人员要求:
7.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具有10年及以上消防管理工作经验,且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具有5年及以上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经验,且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证明并加盖投标公章;
②提供2024 年10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不担任本项目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7.2其他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人员要求:
(1)塔石化一期、二期消气防站消防、气防业务:
1)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
①队长不少于1人,具有10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验;
②副队长不少于2人、教导员不少于2人,均具有6 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验;
③防火监督不少于1人,具有6 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承诺拟投入的消防车驾驶员不少于20人(一期不少于9人,二期不少于11人),年龄 50 周岁以下(合同期满不超过50岁),持有 B2 及以上驾照且驾龄五年以上,并承诺能够熟练操作、维护保养所驾车辆的消防系统和一般消防车辆的故障排除。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包括人数、年龄、驾龄、技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承诺拟投入的消气防战斗员不少于106人,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男性(合同期满不超过45岁),具有2 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验;消防战斗员中至少4人具有气瓶充装作业操作证P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包括人数、年龄、性别)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至少4人的气瓶充装作业操作证P证的原件扫描件。
4)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配置有无人机CAAC执照人员至少4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驾驶执照扫描件。
第二标段人员要求:
(1)塔石化一期、二期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
消防值班人员不少于40人,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专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承诺满足政府消防机构检查的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包括人数、资质、年龄)及满足政府消防机构检查的要求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塔石化一期、二期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巡检、维护维修及检测:
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检测人员不少于33人。其中至少2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本企业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其他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检测人员需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检测维修保养专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电子注册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机械设备要求:
第一标段:无;
第二标段:投标人承诺提供至少4辆生产服务用车,满足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巡检、维护维修及检测等服务需要的车辆。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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