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危险品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4-FZ370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车辆服务中心共有118台危险品车辆,平均使用年限已超过7年,车辆老化严重。分布在锦州大队、欢喜岭大队、曙光大队、高升大队、沈阳大队。为满足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危险品车辆维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危险品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暂估120万元(不含税)。
服务项目:汽车维修(危险品车辆)
本项目资金渠道: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4〕35号。
2.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
2.3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对车辆服务中心提供危险品罐车、牵引车维修服务,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更换配件由中标人提供,除应急救援外,招标人将车辆送达到中标人维修场地。
标段(标包)划分: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车辆修理及保养必须及时开展,并提供24小时全天候现场服务以及现场救援;
2、车辆修理及保养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
3、车辆修理及保养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配件为合格产品,且维修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16)
(2)《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11)
(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GB/T 15746-2011)
(4)《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 21338-2008)
(5)《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016
(6)《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
(7)《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DB32/T 1692.4-2010
(8)《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2016
(9)《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技术条件》 DB22/T 1858-2013
(1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DB31/T 425-2008
(1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GB 21668-2008
(13)《危险品 中型散装容器顶部提升试验方法》GB/T 21589-2008
以上标准以国家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4、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整改,返修超过三次造成生产延误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7 QHSE相关要求
7.1 QHSE标准与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同时遵循《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号:油辽质健安环委发【2023】9号)以及车辆服务中心制定的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违章处罚适用清单的具体要求。
7.2 HSE工作目标
要求投标人HSE工作目标是: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
7.3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本项目基本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安全提示、日常检查等。
7.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HSE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
7.5质量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2.维修配件确保无假冒伪劣。同时,招标人保留随时进行抽检的权利。
7.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施工前为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办理健康体检证明。
2.投标人中标后进入招标人属地内,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的QHSE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3.投标人中标后在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合规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2024-2025年油田危险品货车维修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短名单”内,提供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如投标人是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以*(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提供截图)。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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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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