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酒店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2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酒店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酒店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仅涉及第二标段)
2.2.1标段划分:拟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酒店服务项目
2标段: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餐饮(后厨)服务项目
3标段: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宾馆2025年会议培训销售综合服务一体化服务项目
2.2.2服务范围:
1.酒店服务项目:
(1)客房服务:长庆宾馆210间客房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清扫保洁等服务业务。(2)保洁服务:长庆宾馆6522.18㎡公共区域、1345㎡员工倒班点的保洁服务;公共区域、包间区域大理石地面的维护保养业务;客房、会议室及包间的地毯清洗、保养业务。(3)值守服务:长庆宾馆25564㎡的值守等业务;(4)综合维修:宾馆区域内设施设备日常基础维修维护;(5)前厅服务:长庆宾馆的前台及礼宾服务业务,商务中心打字、复印业务。(6)洗衣服务:70万件各部门布草(包含客房布草收发)、工服及客衣的洗涤业务。
2.餐饮(后厨)服务项目:
(1)宾馆的营业用餐加工。(2)员工餐的加工。(3)厨房及员工餐厅区域保洁服务。
(4)餐厅服务:长庆宾馆1805㎡的餐厅包间、西餐厅、百合厅、长庆厅、苏里格厅的就餐接待业务;(5)食品卫生管理及(厨房)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3.会议培训销售综合服务一体化服务项目:
(1)会议培训服务:宾馆会议及培训项目的开发、销售及承接服务,1838㎡的不同规格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及康乐服务业务。(2)商务接待及销售服务:客房、餐饮、会议等的销售等业务。(3)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长庆宾馆社会化员工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绩效考核、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保缴纳、入离职管理等)。
2.3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4服务期限:酒店服务项目、餐饮(后厨)服务项目、会议培训销售综合服务一体化服务项目以上三个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各需1名服务商。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入围服务商:二标段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餐饮服务2024-2025年餐饮服务集中资格招标项目》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3.3人员要求:
一标段配备主要人员至少41人,其中经理级管理人员至少4人,主管级管理人员至少6人,操作骨干至少25人,消防监控员1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证书),锅炉工3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工业锅炉 司炉或 电站锅炉 司炉 ),项目代号:G1或G2),电工1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电梯安全管理员1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项目代号:A)。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需要证件人员提供资格证书。
二标段配备主要人员至少18人,其中经理级管理人员至少1人,行政副总厨及以上(含)管理人员至少2人,主管级管理人员至少3人,操作骨干至少12人。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三标段配备主要人员至少13人,其中经理级管理人员至少1人,主管级管理人员至少1人,操作骨干至少11人。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3.4资质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5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类似酒店服务或餐饮服务或食堂承包项目等相关服务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类似酒店服务或餐饮服务或食堂承包项目等相关服务业绩。
三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类似培训服务或会议服务或企业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项目等相关服务业绩。
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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