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新疆油田二西1井区克下组井筒辅助作业服务剩余工作量(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22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涉及定向井及水平井施工,井口数量以实钻结果为准,总进尺数暂定 3615 米。根据施工需求,需配备 40 型及以下钻机 2 部(包含 15 型、20 型、30 型、40 型)。投标企业须至少投入 1 支符合要求的自有井筒辅助作业队伍,实际工作量以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入围企业未能满足项目规定要求,招标人将依法启动补充招标程序;
2.2招标范围:本次井筒辅助作业内容涵盖:设备搬迁与安装:包括井口坐标复测、挖方井及标准化建设、挖泥浆坑、冬防保温等;作业服务:钻进、取心、钻井液处理、定向井定向服务、下套管和尾管、固井、安装套管头及试压、套管试压、配合完井作业、井场恢复、废泥浆转运储存、后勤支持及企地关系协调等;作业器材:钻头及提速工具、尾管挂及附件、套管附件、钻井液材料、固井材料等,其他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提供;
在项目公示期至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核查入围人投标文件真实性,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保险、作业设备(含配套及井控设备)、施工业绩等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若不符将取消入围资格。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大庆钻探市场准入备案并签订合同。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若中石油下发取消或终止井筒辅助作业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文件或指令,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决定;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5年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新疆油田二西1井区克下组油藏产能建设一体化总包井筒辅助作业服务项目,估算金额446.6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跨年井施工,则延长至跨年井交井之日止,项目延期,如项目金额未用完,项目确实需要延期的,经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市场与生产协调部审批通过后,可以延期不超过2个月(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
2.4项目实施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5计划投资:人民币446.6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事业单位服务商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要求:需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钻井企业资质及钻井队伍资质原件扫描件;若暂未具备上述资质,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开工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钻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若参与非中石油市场施工,需按建设方要求取得其认可的有效钻井企业及队伍资质。
3.4投标人最少投入1部符合要求的自有钻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3.5授标时,招标人将结合市场划分及投标人资质情况分配工作量,不符合市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授标。
3.6投标人承诺:提供满足井筒辅助作业施工和井控要求的队伍;若中标后实际施工能力不达标或未按单井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诺施工前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各类资料;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名誉、经济、社会影响等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投标人赔偿。
3.7投标人承诺: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3.8投标人承诺: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发生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招标人有权直接将部分工程款发放给农民工,并对投标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施工资格;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办法,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施工资格。
3.9投标人承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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