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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艺水消泡剂2025-2026年买卖合同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艺水消泡剂2025-2026年买卖合同

招标编号:25-P-HG-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艺水消泡剂2025-2026年买卖合同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预估需要工艺水消泡剂一年用量(不小于15吨);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采购数量为自试用之日起保证运行一年的数量,具体起止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09月20日前到货(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分批次到货,提前1个月通知)。

2.2招标范围:工艺水消泡剂一年用量(不小于15吨),采购数量为自试用之日起保证运行一年的数量,具体起止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石化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计划2025年09月20日前到货(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分批次到货,提前1个月通知)。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税13%。

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广西石化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产能及装置状况,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报出加剂方案、年度消耗数量,报出单价及总价。(年度消耗数量不低于《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第4条的“采购数量”,且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助剂加注量增加均包含在年度消耗数量范围内,并承诺所报年度消耗数量满足约定期限使用,不满足时免费提供货物至约定期限结束)。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国内1套规模80万吨/年(或80万吨/年以上)蒸汽裂解装置连续使用一年(含)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由最终用户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供货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可隐去价格)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此业绩要求与《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业绩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要求为准)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危险化学品,须提供:

3.6.1投标人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所投产品的危化品类别;

3.6.2投标人具备所投产品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则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提供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合同,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所投产品的危化品类别。

3.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非危险化学品,需提供承诺,承诺所投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

3.8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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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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