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勘探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开发事业部)各类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批复。
本项目根据区块服务需求划分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一:开发事业部,估算金额1335.6万元。
标段二:勘探事业部,估算金额667.8万元。
标段三:油气工艺研究院、油气运销事业部、博大采油气管理区,估算金额2077万元。
标段四:新能源事业部、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估算金额2616.8万元。
投标要求:本项目根据区块服务需求划分四个标段,投标要求:按标段顺序开评标,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考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独立性要求,《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优先开标,且同一投标人不能推荐为《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与《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相同区块(标段序号相同)的相同名次候选人,例如:已确定为《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标段一的第一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标段一的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
2.2 招标范围:此为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标段一。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基本项目情况评估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对重大环境风险制约因素进行论证,并充分征求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最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项目选址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对结论负责。
乙方组织现场踏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业主初步审核。
乙方按照项目所辖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流程,报送环评审批。
取得环评批复后,乙方将环评全套资料交甲方备案。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说明: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委托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等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2.5 标段划分:根据区块服务需求划分四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需求服务如下:
标段一:金额1335.6万元,开发事业部。
标段二:金额667.8万元,勘探事业部区块服务。
标段三:金额2077万元,油气工艺研究院、油气运销事业部、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标段四:金额2616.8万元,新能源事业部、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至少投入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1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相关业绩等信息)。(2)提供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和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截图扫描件;(3)提供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证明资料和该项目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4)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4年11月-2025年4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3设备要求:无。
3.4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采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指包含项目名称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个批复即算一项,日期以政府环评批复日期为准)(3)提供相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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