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油井水泥等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油井水泥等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监督检测中心作为油田公司技术支撑、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管理的重要部门,现具备石油及化工产品、石油专用管材及附件等八大类145个检测检验项目,以及热学等四大类34个校准检定项目,共计1100余个参数的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能力。对于油井水泥膨胀剂和防气窜剂等产品,膨胀率、气窜量、静胶凝强度等参数目前暂无相关设备,无法开展检测活动。随着质量管控要求逐步完善,检测要求不断严格,需持续升级检测能力,为油田公司入井流体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本项目计划针对油井水泥项目购置以下设备:水泥模量测定仪1台、超声波抗压强度分析仪1台、收缩膨胀仪1台、水泥气窜测定仪1台,同时该设备还同样应用于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分析。需购置:气相色谱仪1台,购置后可以增加组分检测参数,项目总金额预计293.36万元。
2.2招标范围:监督检测中心本次检测设备招标项目需求共计五台设备。标段一:水泥模量测定仪等设备购置最高限价总价为2379647元;标段二:气相色谱仪设备购置最高限价总价为553922元,最高限价明细详见附件。
2.3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送至监督检测中心院内并完成安装调试,可正常运行。
2. 4交货地点:监督检测中心院内。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水泥模量测定仪等设备购置、标段二:气相色谱仪设备购置)。
2. 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
2.7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经检定合格出具证书)后12个月,厂商应具备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工作能力,并提供培训。
各标段不同
标段一:水泥模量测定仪等设备购置
3.1.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③承诺投标产品交货期,如承诺交货期晚于2025年9月30日投标将被否决。
3.1.2 业绩要求:能够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符合SY/T 5504.5-2022《油井水泥外加剂评价方法 第5部分:防气窜剂》、SY/T 5504.8-2013 《油井水泥外加剂评价方法 第8部分:膨胀剂》、SY/T 6466-2016 《油井水泥石性能试验方法》所涉及的一种检测设备或与上述设备试验原理相同的一种检测设备的销售业绩(须为设备销售业绩,配件与量具销售不计入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为准,合同与发票内容不一致为无效业绩。
3.1.3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4信誉要求:①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5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1.6其他要求:①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标段二:气相色谱仪设备购置
3.2.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和贸易商,同一产品的生产商和贸易商可同时投标,均有效。③承诺投标产品交货期,如承诺交货期晚于2025年9月30日投标将被否决。
3.2.2 业绩要求:能够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符合GB 17820-2018 《天然气》、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所涉及的一种检测设备或与上述设备试验原理相同的一种检测设备的销售业绩(须为设备销售业绩,配件与量具销售不计入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为准,合同与发票内容不一致为无效业绩。
3.2.3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2.4信誉要求:①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2.5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2.6其他要求:①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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