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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变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变更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油浆沉降(脱灰剂)约50吨。

2.2使用功能:油浆处理厂生产用。

2.3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件1.油浆沉降脱灰剂技术协议》。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范围为: 催化裂化装置用油浆沉降(脱灰剂)约50吨。

2.7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8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每批货物供货通知后的7日内完成供货,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0 最高投标限价:处理每吨油浆,使用沉降剂的量折算报价不得超过65元(含增值税、包含运输、装卸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油浆沉降(脱灰)剂在国内催化裂化装置产出沉降脱灰应用业绩至少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业绩供货数量≥10吨。(同一业主单位业绩视为一份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扫描件;

(2)提供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数量以发票数量为准;

(3)提供加盖用户单位章的试用或使用或评定报告;

(4)提供对应业绩的标定报告,标定报告中必须包含:正常工况下,符合油浆沉降(脱灰)剂加剂量450-650mg/kg的条件下,催化油浆在沉降温度85℃经过72小时沉降后油浆金属硅加铝小于150mg/kg且灰分小于0.05%(w/w)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或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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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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