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调整适应性改造酸性水装置主汽提塔、再生塔内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XXZB-WZ-CG-2025-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调整适应性改造酸性水装置主汽提塔、再生塔内件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内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效立体塔盘 DN2400 S30408 0.12 NB/T 10557 层 39 其中:主汽提塔塔盘16层(4.63吨)、再生塔塔盘23层(6.66吨)总计11.29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2 高效立体塔盘 DN2600 S30408 0.13 NB/T 10557 层 33 主汽提塔塔盘12.8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 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交货期: 2025年8月15日前到货。
付款方式:送货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支付余款的90%现款。质保金待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回。支付地:抚顺。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119.9682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为准)。
4、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49020118“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境内溶剂再生塔和酸性水汽提塔塔盘改造供货业绩,且已成功开车运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技术协议(签字、盖章)、相对应发票(已认证)文件、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至少1年的运行证明。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压力等级,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以上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扫描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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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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