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老华悦线鸭儿洼段管线历史泄漏隐患治理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5-GC172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老华悦线鸭儿洼段管线历史泄漏隐患治理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老华悦线鸭儿洼管段;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老华悦线鸭儿洼段管线历史泄漏隐患治理,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工程量为:根据现场实地踏勘,结合历史影像图以及初步调查地块渗漏情况,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面积12650m2,约合18.97亩。治理修复区域,受污染的地下水层位为③砂岩(强风化)层,污染羽总面积达5601.37m²,受污染含水层厚度在6-8m之间。地块修复目标:地下水管控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0.05mg/L。修复后的土壤满足土壤标准,污染的地下水经修复后满足地下水的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的质量标准。修复治理内容采用“垂直阻隔”修复技术,确保污染地块达到修复效果评估验收标准。新建GCL复合垂直防渗墙180m,平均深度14m;新建800*1000混凝土排水渠150m,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共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具体内容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老华悦线鸭儿洼段管线历史泄漏隐患治理 |
主要工程量:根据现场实地踏勘,结合历史影像图以及初步调查地块渗漏情况,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面积12650m2,约合18.97亩。治理修复区域,受污染的地下水层位为③砂岩(强风化)层,污染羽总面积达5601.37m²,受污染含水层厚度在6-8m之间。地块修复目标:地下水管控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0.05mg/L。修复后的土壤满足土壤标准,污染的地下水经修复后满足地下水的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的质量标准。修复治理内容采用“垂直阻隔”修复技术,确保污染地块达到修复效果评估验收标准。新建GCL复合垂直防渗墙180m,平均深度14m;新建800*1000混凝土排水渠150m,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
520 |
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2)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第二采油厂老华悦线鸭儿洼段管线历史泄漏隐患治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图纸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程量,因实际施工及功能等需要,建设方案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污染修复工程施工业绩。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市政公用或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污染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