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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脱硫醇溶剂在线净化技术服务项目 - 二次

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脱硫醇溶剂在线净化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FW12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脱硫醇溶剂在线净化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脱硫醇溶剂在线净化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液化气深度脱硫醇项目,对该脱硫醇溶剂系统进行在线净化处理,以达到降低系统藏量、降低脱硫醇溶剂盐含量、提升脱硫醇溶剂碱分值,估算金额130万元。

2.3招标范围:根据装置运行情况和需求,对长庆石化公司产品精制装置液化气深度脱硫醇装置的脱硫醇溶剂系统进行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净化方案,提供在线净化技术服务,达到降低系统藏量、降低盐含量、提升碱分值的目的。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长庆石化公司。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液化气深度脱硫碱渣尾气零排放工艺装置低氧含量(≯15v%)下的氧化再生条件的脱硫醇溶剂净化技术服务业绩,业绩不少于1份。业绩证明应包含化验分析数据、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验收证明、相应结算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如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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