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低值易耗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2-WZ205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低值易耗品采购 已由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项目,项目不划分标段,此次招标确定2名中标服务商,工作量划分:第一名工作量55%;第二名工作量45%,招标范围包括:办公及公寓家具类、生活电器类及食堂设施类。需要配套条形会议桌、钢架会议桌、床、衣柜、电视机、电热水器、800大锅灶、不锈钢四层平板菜架等,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小于招标金额的风险,具体供货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303.140465万元(不含增值税,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运费、服务费、装卸费、安装费、环保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以及安装、调试、清洁、质保期的维修维护)。
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限:自甲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内到货。
2.3供货周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交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分批次或零星配送至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各生产生活保障点。
2.5质量保证:技术及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以上,同时满足使用单位对产品配套安装、技术规格、产品使用效果、质量和使用寿命等需求。本次招标物资中涉及品牌、型号的,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品牌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及使用性能、技术参数等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的产品。(除易损易耗品外),质保期内承诺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生活电器、食堂设施、低值易耗品其中任意一类供货、销售业绩(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
3.4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 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6能严格按照货物清单中的要求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承诺若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无条件更换产品直到满足现场需求为止(承诺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承诺,否决其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