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机构非网贷、执行律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202-ZB-FW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在京机构非网贷、执行律所项目 批准服务,服务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及规模:为保证在京经营机构对公及个人不良贷款诉讼、执行的需求,本次拟定非网贷业务不良贷款诉讼执行律所项目集中采购,确定两家服务供应商,用于委托在京机构发生的对公及个贷类不良贷的诉讼(如有)、执行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3 服务地址:北京市。
2.4 招标预算:合同总预算500万元。中标入围2家,原则上按照排名顺序第一、第二名入围,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提供代理服务产生的所有合同项下全部实际结算款为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的60%,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提供代理服务产生的所有合同项下全部实际结算款为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的40%。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数量为2家以下时则认为本项目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将重新招标。
2.5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编号为XY25-Z202-ZB-FW113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一级律师库入库供应商且入围国内专业法律业务包中不良资产处置标段。(需提供库内截图或入库通知等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无2024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则出具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并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①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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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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