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2025-2027年探评井测井解释评价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3-FK027-00
本招标项目塔塔里木油田勘探2025-2027年探评井测井解释评价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负责合同期间内勘探事业部所辖区块开展探评井快速处理解释、精细评价,服务内容如下但不限于:新完钻探评井测井综合评价:测井资料原始数据质量分析;声电成像、偶极声波或远探测声波、元素俘获或岩性扫描、声波扫描、介电扫描、核磁共振等测井资料的单项处理解释及综合评价;测井资料的快速处理解释、精细解释及综合评价;固井质量快速分析;试油后评估分析。老井测井资料的复查与试油后再评估:储层测井评价,流体性质判识别;测井地质综合分析。
2.2 招标范围:
负责合同期内勘探事业部单位所辖区块的探评井快速处理解释、精细评价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塔里木矿产区域勘探事业部所辖井区。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签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测井;
3.1.3 (3)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测井技术服务的企业资质,或承诺在施工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扫、企业资质证书(或承诺书)。
3.2 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探评井测井解释评价技术服务类似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 提供业绩清单(明确具体井号、井别、作业内容等信息等);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解释报告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3.3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所需开展的碎屑岩、碳酸盐岩解释团队共 13 人,含企业技术专家 2 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5人。
资料提供形式:
- 提供人员清单;2)企业技术专家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提供职称证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4.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5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6 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5.7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3.5.1-3.5.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5.4-3.5.7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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