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2025-2026年大庆炼化公司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2025-2026年大庆炼化公司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为满足大庆炼化公司居住在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红岗区、大同区的员工通勤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客运服务承运商作为后备补充运力,负责大庆炼化公司员工通勤服务用车。
计划资金 1103.25万元(含税)。
招标组织模式:一单一招。
服务地点:大庆市。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段再明 联系方式:18903679666
2.2招标范围
为大庆炼化公司居住在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红岗区、大同区的员工通勤服务。白班线路服务内容为早6-7时在生活区承载炼化员工前往生产区,晚16时在炼化生产区承载炼化员工前往生活区,完成这一服务内容计算为一个台班;倒班线路服务内容为上午8-9时在炼化生产区承载炼化员工前往生活区,下午14-15时在生活区承载炼化员工前往生产区,完成这一服务内容计算为一个台班。
2.3报价要求
2.3.1投标人按照报价单价进行报价。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对到站根据实际市场行情报价,投标总价等于预估金额总和。
2.3.2 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到站报价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2.3.3 最高限价表中的运量只为计算总报价提供的预算值,最终以实际运输为准。
项目名称 |
服务区域 |
年预计运输量(台班) |
最高限价(元/台班) |
年预计总金额(元) |
2025-2026年大庆炼化公司员工通勤车服务 |
大庆地区 |
24200 |
456元/台班(含税) |
11035200 |
2.3.4 结算方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3.5 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2.3.6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
2.4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2.4.1 服务标准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2 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
4)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2.4.3服务标准:
1)要求设备运行完好率100%,确保服务准时,服从招标人调派,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站点停靠。
2)车辆运行平稳、安全,车容整洁、卫生、舒适。为员工服务热情,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安全提示及时,按要求进行定期车辆消毒。
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车内配有温度计,夏季启动空调保证车厢温度28℃以下,冬季启动锅炉保证车厢温度15℃以上。
4)投标人严格按照约定配备承运工具及附属设备。要配备2台机动车辆,有责任及时妥善解决临时超员、车辆故障及临时突发的各种状况,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不得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因承运工具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48小时向招标人报停,并用机动车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在合同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严禁更换车辆,以保证通勤服务延续性。
5)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所属员工乘车流动性导致乘员数量变化时,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行车辆台数、线路数量、运行范围、运行站点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优化调整。同时投标人要承诺准备机动客车满足本项目需求。
6)车载附属设备配置需要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4G 版智能视频监控、电子线路牌、温度计等。
2.4.4安全要求: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和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投标人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率100%;确保安全行使,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同时符合招标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的要求;对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办理国家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并承担租赁物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招标人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如在承运期间发生事故,由投标人负责,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4.5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及驾押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2.4.6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服务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足额投保,鼓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4)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4.7 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道路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每座不低于4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等级证书》。
(3)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4)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通勤车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3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客运)。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5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5 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提供服务车辆为空调客车(带车厢取暖设备),车辆座位数在 45 座以上。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且数量不少于10台。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开标当日未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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