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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油基钻井液用主、辅乳化剂委托加工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油基钻井液用主、辅乳化剂委托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0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油基钻井液用主、辅乳化剂委托加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油基钻井液用主、辅乳化剂委托加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科研生产需要,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需委托加工油基钻井液用主乳化剂及辅乳化剂,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包,选择一家合格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项目总预计年委托加工量1020吨,项目总预算1825.80万元(不含13%增值税)。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产品为委托加工油基钻井液用主乳化剂Ⅱ型、油基钻井液用辅乳化剂Ⅱ型两种钻井液处理剂,预计年委托加工量为1020吨,主要用于开展科研项目钻井液现场试验及横向技术服务。详细产品名称、代号及技术标准见下:

表1: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委托加工材料名称

技术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

预计委托加工总量(吨)

暂定分项总价(元)

1

油基钻井液用主乳化剂Ⅱ型

甲方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标包2 测定方法及技术要求”

17900

500

895.00

2

油基钻井液用辅乳化剂Ⅱ型

甲方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标包2 测定方法及技术要求”

17900

520

930.80

合计

1020

1825.80

 

注:1、以上价格含原材料成本、加工制造、包装、仓储、运输、管理、技术服务、利润等,不含13%增值税。

2、本项目暂定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25.80万元(不含13%增值税)。每项产品的单价均不得超过该项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每项产品最高投标限价见“表1:产品需求一览表”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超过招标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产品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均被否决投标。

供货周期:每批产品自委托方下发订单后15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以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详见“表1:产品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标准”。

质量保证期:交货后24个月。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国内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新疆、四川、大庆等地。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油基钻井液用主乳化剂Ⅱ型、油基钻井液用辅乳化剂Ⅱ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相关业绩

1.须提供(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钻井液处理剂销售或委托加工定做(代加工)业绩情况汇总表;(2)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以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为依据计算业绩,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站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二)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四)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财务状况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六)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七)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八)分包

分包要求:

R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

(九)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十)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性能指标需满足“七、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指标要求,提供具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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