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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206-GC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乌审旗、鄂托克前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井场平整、道路的新修、维修、清沙;井场临时用地、道路临时用地、道路扬尘费补偿;井房围栏及井口标识、井场气田草方格防风固沙;青苗补偿、办理土地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事宜,协调处理封堵作业纠纷等。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作业工序指导价格规定,2023年后内蒙古区域每井场恢复费用为10.71万元(不含税)、2023年之前内蒙古区域每井场恢复费用为9.387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计划封堵12个井场(其中2024年下达封堵井井数为13口(费用为10.71万元/井不含税)、2022年下达的封堵井井数为1口,费用为9.3878万元/井,不含税),总费用为:127.1978万元(不含税),结算以实际完工井场数量进行核算。每口井井场恢复费以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作业工序指导价格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

2.5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封堵井井场恢复施工项目招标范围为封堵井井场恢复工作内容。

本次提供工作量为初步工作量,井下作业部部暑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变化,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建筑 工程总承包  级或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4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同类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外协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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