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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框架)

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服务类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按照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对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关于明确防洪评价等三个评价项目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保证油气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与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评估工作的的质量和效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重要矿产避让与保护,川南分公司拟选定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单位,对分公司油气生产建设项目参与选址、开展现场踏勘,回复选址可行性意见,出具踏勘意见,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分别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或备案文件。项目估算金额:212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对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关于明确防洪评价等三个评价项目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保证油气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与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评估工作的的质量和效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重要矿产避让与保护,川南分公司拟选定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单位,对分公司油气生产建设项目参与选址、开展现场踏勘,回复选址可行性意见,出具踏勘意见,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分别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或备案文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等有关要求、标准和规范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或备案文件,以用于指导项目设计和项目用地手续申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标准和规范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取得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或备案文件,以用于指导项目设计和项目用地手续申办。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2.2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时间 2027 年 6 月 30 日;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彭山-青神区块(四川省眉山市、乐山市、成都市等)、大足-自贡区块(四川省自贡市、宜宾市等)。

2.6质量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满足《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等有关要求、标准和规范;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标准和规范;

2.7项目估算金额:      212     万元(含税);

2.8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9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

注:本项目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组织招标,如项目单位发生变更,则由变更后的项目单位承接本招标项目。

2.10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见下表    (不含税,税率暂定6 % ;乙供材税率1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

备注

1

钻井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2万元/井(井组)。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

2

钻井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2.2万元/井(井组)。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

3

地面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工程费用≤0.1亿元,控制单价2.12万元;

工程费用0.3亿元,控制单价3.82万元;

工程费用1亿元,控制单价8.49万元;

工程费用2亿元,控制单价12.74万元;

实际控制价采取直线内插法计算,详见备注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

4

地面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以建设项目批复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概算费用做为控制价。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复核

0.4万元/井(井组)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大足-自贡区块

6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复核

0.4万元/井(井组)。

适用于彭山-青神区块、大足-自贡区块

 

备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采取直线内插法计算,举例:如工程费用 0.5 亿元,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相应评价费 X 为:X=4.5+(10-4.5)/(1-0.3)*(0.5-0.3)=6.07(万元)。

公式:评价费用=计费标准下限+[(计价标准上限-计费标准下限)/(工程费用上限-工程费用下限)]×(实际工程费用-工程费用下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法律

1.1.1投标单位需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准入。(审查日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 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评标现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需承诺);2.投标人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上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1.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2 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4年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5年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2.技术资格条件

2.1 安全

2.2.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备注:提供工伤保险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提供商业保险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2.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承诺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2.2 专业

2.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提供资质证书)。

2.2.2人员资格和要求:具备至少一名高级,两名中级职称人员。证书专业(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资料)。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一项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的项目业绩。同时至少已完成一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和专家评审意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公用条款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中石油内部相关单位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及技术要求附件1中*条款要求,对所有非*条款须承诺全部满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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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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