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负责向招标方所服务单位提供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消防监控及综合服务(油烟净化清洗、虫害消杀服务、排污系统疏通清淤、污水清运、用品清洗、搬家服务、垃圾清运等服务)等物业服务和食堂餐饮服务,年度预计金额10900万元。
2.2 招标范围: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标段一:负责向招标方所服务单位提供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消防监控及综合服务(油烟净化清洗、虫害消杀服务、排污系统疏通清淤、污水清运、用品清洗、搬家服务、垃圾清运等服务)等物业服务,年度预计金额6400万元;标段2:负责向招标方所服务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年度预计金额4500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物业服务,标段二:餐饮服务)。
2.5 服务内容:标段一详见附件《物业服务内容明细表》,标段二详见《餐饮服务内容明细表》
2.6 实施地点:招标人所服务单位及其指定地点,达到相应服务标准(见附件)。
2.7 服务要求:详见《工业(办公)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2.8 最高限价:标段一详见附件《物业服务报价表》,标段二详见附件《餐饮服务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标段不同
标段一:物业服务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承揽(含正在履行中)的1项物业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开票时间需与合同签订时间一致为有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净利润表。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 ((①、④提供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1.5 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段二:餐饮服务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承揽(含正在履行中)的1项餐饮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开票时间需与合同签订时间一致为有效业绩。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净利润表。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 ((①、④提供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5 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2.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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