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年MANS2-H3单井撬装注气提采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3-FK031-00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年MANS2-H3单井撬装注气提采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需求,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以下简称“管理区”)拟在哈得区块MANS2-H3单井开展撬装注气(氮气)作业,单井注气量由管理区油气藏地质研究所论证提供,中标人按照地质设计及管理区指令要求完成注气作业。
2.2 招标范围:
2.2.1 预计注气井次1井次,预计注气总量2000万方,设备到井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备注气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 |
井号 |
注入介质 |
招标注气量(万方) |
日注气量(万方) |
设备到井日期要求 |
压力等级要求(MPa) |
1 |
MANS2-H3 |
氮气 |
2000 |
10 |
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备注气条件 |
至少1套70MPa设备 |
2.2.2 单井注气量、日注气量是基于目前地质认识预估注气量,不作为合同执行的最终依据,注气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地质认识及生产需求调整本轮注气量、日注气量。中标人按照地质设计及管理区指令要求完成注气作业。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和企业资质证书。
3.2 人员要求
3.2.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至少1支,队伍配置要求如下: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队长1人,具有2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安全员1人(可兼任),具有1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操作工不少于3人,具有1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以上人员需通过甲级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考核合格或承诺上岗前取得。其中至少一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类别:起重机械作业);至少一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类别:压力容器作业);至少一人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准操项目: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允许一人持多个证件。
3.2.1 合同签订后5日内队伍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注气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1)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工作经历的信息等);2)提供人员需持有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或承诺入场服务前取得;3)对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4)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5)相关承诺书。
3.3 设备配置要求
3.3.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70MPa注气设备至少1套;
3.3.2 单套制氮设备制氮量≥2000方/小时、制氮纯度不低于99.2%(氧气含量不高于0.8%),制氮橇出口具备计量条件,计量器具可上锁;
3.3.3 单套增压设备额定排量≥2000方/小时、额定输出压力≥70MPa;
3.3.4 需具备注气运行参数(注气压力、排量等)远传功能(提供承诺书);
3.3.5 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1套设备具备注气条件(提供承诺书);
3.3.6 承诺对于提供铭牌制氮纯度≥99%的设备,可通过技术手段调整满足实际施工制氮纯度≥99.2%的要求;注减氧空气设备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调整满足实际施工制氮纯度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关键参数如设备出厂日期、制氮纯度、产气量、处理气量、额定排气压力);
2)提供设备照片、铭牌照片、相关性能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说明书相关页);
3)投标人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自有生产设备提供设计图纸和功能说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书。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4.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5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6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资料提供:提供承诺)。
3.5.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3.5.1-3.5.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5.4-3.5.7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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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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