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节流管汇自动化升级研究(I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节流管汇是井控关键设备之一。塔里木油田在役节流管汇,闸阀全部采用人工手动开关,节流阀开度采用手动或液动控制。随着塔里木油田特深、特高压井勘探开发逐年增加,节流管汇自动化程度低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闸阀带压开/关困难,开/关时间长,工人劳动强度大,高压作业不安全;
2)节流阀阀芯开度定位不精确,回压控制精度低,响应速度慢,易堵塞;
3)缺乏闸阀开关状态,节流阀开度,流动通道,井口回压等关键参数的实时采集、显示和记录。因为节流管汇存在上述弊端,不能满足精确施工、自动化施工以及事后回溯处理经过的需要,为此,亟需开展节流管汇自动化升级改造研究,为塔里木油田特深、特高压井井控作业提供支撑。
2.2招标范围:(1)78-105 节流管汇自动化升级改造方案研究,形成研究报告 1 份;
(2)管汇闸阀电动执行机构结构、性能优化研究及样机试制,形成研究报告 1 份,样机 8 套;
(3)新型电动节流阀设计与样机试制,形成研究报告 1 份,样机 2 套;
(4)节流管汇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
(5)节流管汇自动闭环远程控制软件研制,形成控制软件 1 套;
(6)全通径节流阀节流特性数值模拟与试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 1 份;
(7)节流管汇自动控制系统调试及现场试验,现场试验 1 井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 个月
2.4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所辖探区。
2.5预期目标:
项目 |
权重(%) |
目标值 |
管汇闸阀电动执行机构结构、性能优化研究及样机试制 |
10 |
单个阀门开启/关闭时间不大于 30s,阀门开关速度可调 |
新型电动节流阀设计与样机试制 |
15 |
新型节流阀开启/关闭时间不大于 45s,节流阀开关速度可调,可随时停止 |
节流管汇自动闭环远程控制软件研制 |
10 |
关井、放喷分别通过一键操作,井口回压控制精度 0.5MPa,200m 范围内远程操作 |
节流管汇自动控制系统调试及现场试验 |
60 |
现场试验 1 井次(时间不少于 60 天),满足常规控压要求 |
科技成果 |
5 |
发表论文 1 篇(SCI 或 EI)、申报发明专利 1 件(B 级及以上)、软件著作权 1 项,科技成果应为课题的关键核心内容 |
合计 |
100 |
|
考核指标说明:1.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以通过集团公司系统审核为准,论文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2.对于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为依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完成人排序,若乙方违反约定将按照油田公司诚信型乙方相关规定处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1 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具有 10 年及以上从事井控设备或油气井装备研究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最高学历确定,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工作简历等)。
3.2.2研究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 5 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 3 年及以上从事井控设备或油气井装备研究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最高学历确定),其中,至少 2 人具有副高级/副教授(或同等资格)及以上职称。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井控设备或油气井装备研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3.3设备(装备)要求:拥有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实验室及设备,实验设备主要包括可用于大型模拟的计算中心、冲击试验机、应力环测试系统、万能材料试验机、扫描电子显微镜等(提供实验室和设备的清单及照片并盖章,自有实验室和设备提供资产证明或购置发票,非自有实验室及设备提供使用协议或合同,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 1 项井控设备或油气井装备研发与试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或结题验收意见等)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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