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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蓝海新材料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集成伴热系统采购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集成伴热系统(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框架协议集中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成伴热系统(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建设单位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甲控乙采物资开展框架招标工作,集采结果适用于蓝海新材料项目所有装置。本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中试装置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目前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资金已100%落实。

2.2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采购的集成伴热系统,进行框架采购协议的招标。具体以附件中的框架物资清单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见材料表

2.3 采购方式:定商定价,框架协议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

2.4 中标供应商数量: 1名。

2.5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制造厂接到订单后,项目建设批量物资常规需求1-2个月到货、小规模紧急需求20天内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用户单位要求为准,运费均由制造厂承担。物资应按要求全部送到用户单位指定地点。若中标供应商未经业主许可累计三次未按期到货,用户单位有权暂停其中标资格。

2.6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网页截图)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2.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满足本项目物资需求的国内集成伴热系统的有效业绩1份,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金额/合同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单个框架视为一份业绩)还需提供框架协议及订单。无实际订单的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须取得本次投标产品相对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根据TSG 07-2019取证,投标人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证书。)

6.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还应处于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供应商库中供应商状态正常、对应准入产品状态正常。如为非正常状态,不得因诉讼、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行为导致(库内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贸易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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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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